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058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4 | 有效期至: | 2019-1-14 |
农药名称: | 杀虫双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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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锦泰植保技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杀虫双 | bisultap | 1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250-30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防治水稻二化螟,在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用药,均匀喷雾。2、严格用药量,勿与其它制剂混用。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是用于水稻螟虫的专用农药。对害虫有胃毒、触杀、内吸传导和一定的杀卵作用。在常用剂量下对作物安全。在夏季高温时有药害,使用时应小心。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本剂时,注意风向,低施田中。2、本剂属于原药中等毒,施药人员应戴防护衣、口罩、手套等,施药后应用肥皂洗手和洗脸。3、本剂存放的包装要完好,不要接触餐具,蚕房蚕具等,包装物(袋)不能用作盛装粮食和其它食品。4、水田施药后对鱼有毒,泥鳅有死亡现象,施药后田内十天内不宜放鸭、鹅。养鱼稻田、蚕室桑园附近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放到河塘等水体中去,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5、施药时应确保田间有3-5厘米,水层3-5天,以提高防治效果,切忌干田用药,以免影响药效。6、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7、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症状:恶心、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中毒,立即引吐,并用1-2%苏打水洗胃,用阿托品解毒。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