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605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9 | 有效期至: | 2018-12-29 |
农药名称: | 杀虫双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大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景阳岗植保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6%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杀虫双 | bisultap | 3.6%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 | 撒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一般使用时应在水稻移栽后7天左右开始撒施,并注意保水能达到最好效果。 |
产品性能 | |||
是一种神经毒剂,螟虫接触和取食药剂后表现出迟钝、行动缓慢、失去侵害作物的能力、停止发育、虫体软化、瘫痪、直至死亡。杀虫双能被作物的叶、根等吸收和传导。防治水稻二化螟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粉末不宜在田边撒施,以免污染桑叶。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源中清洗施药器具。2、施药时应确保田间有3-5cm水层3-5天,以提高防治效果,切忌干田用药,以免影响药效。3、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1次。4、使用本品应配戴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或饮水,施药后应急时洗手洗脸。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
中毒急救措施 | |||
通过食道等引起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多汗、瞳孔缩小,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易燃,应密封储存在阴凉干燥处,严禁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并置于儿童不易接触到的地方。运输时,保持干燥、通风、防雨、防晒,严防包装破损,不得与食品、饮料、饲料混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