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514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3 | 有效期至: | 2018-12-23 |
农药名称: | 辛硫·灭多威 | 毒性: | 高毒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张掖市大弓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灭多威 | methomyl | 7% |
辛硫磷 | phoxim | 2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71-10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登记作物为棉花,防治对象棉铃虫,制剂用药量71-100克/亩,使用方法喷雾。2、在棉花棉铃虫卵孵高峰期用药,最好在傍晚或夜间施药。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由灭多威原药与辛硫磷原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28天。2、灭多威是高毒农药,只能在我国已经批准登记的作物上使用。3、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及含铁、锡的农药混用。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剩余的药液和废液应按照说明书的要求,按有毒化学品处理。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多汗、流涎、呼吸困难等。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中毒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解毒。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吗啡。可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