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398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6 | 有效期至: | 2018-12-16 |
农药名称: | 灭多威 | 毒性: | 高毒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张掖市大弓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灭多威 | methomyl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50-75克/亩 | 喷雾 |
棉花 | 蚜虫 | 25-5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登记作物棉花,防治对象棉铃虫和蚜虫,制剂用药量棉铃虫50-70克/亩;蚜虫25-50克/亩,使用方法喷雾。2、在棉花蚜虫初发期喷雾施药,棉铃虫卵孵化盛期喷雾施药效果最好。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进入虫后抑制乙酰胆碱酯酶,使昆虫神经传导中起重要作用的乙酰胆碱无法分解造成神经冲动无法控制传递,使昆虫出现惊厥、过度兴奋、麻痹与震颤而无法在作物上取食,导致最终死亡。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和蚜虫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7天。2、灭多威是高毒农药,只能在我国已经批准登记的作物上使用。3、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及含铁、锡的农药混用。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剩余药液和废液应按说明书的要求,按有毒化学品处理。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