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316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1-1 | 有效期至: | 2018-12-11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联化科技(德州)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树 | 介壳虫 | 1800-3000倍液 | 喷雾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63~83毫升/亩 | 喷雾 |
苹果树 | 绵蚜 | 1200-24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一定要在防治适期用药,对介壳虫的防治要掌握在若虫固定以前用药。防治苹果树绵蚜时,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10天用药一次,连用1-2次。防治稻纵卷叶螟于稻纵卷叶螟低龄期的(1-2龄)用药1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毒死蜱为具有触杀、胃毒及熏蒸作用的杀虫剂,按推荐剂量使用,对苹果树绵蚜、柑橘树介壳虫、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安全间隔期:苹果树7天,柑橘树28天,水稻15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苹果树2次,柑橘树1次,水稻2次。2、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6、烟草、莴苣、瓜苗、杜鹃花、玫瑰花、茶花对本品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避免产生药害。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急救措施:1、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解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可洗胃、引吐、导泻(清醒时方可引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