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154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11 | 有效期至: | 2018-11-11 |
农药名称: | 咪唑乙烟酸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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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佳木斯黑龙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咪唑乙烟酸 | imazethapyr | 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100-12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春大豆播后苗前或苗后大豆真叶至2片复叶期,亩用药量兑水20-30公斤,均匀的喷雾。 |
产品性能 | |||
咪唑乙烟酸是一种选择性芽前及早期苗后除草剂。通过根、叶吸收,并在木质部和韧皮内传导,积累于植物分生组织内,阻止乙酰羟酸合成霉的作用,影响缬氨酸、亮氨酸、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破坏蛋白质,使植物生长受到抑制而死亡。主要用于春大豆田间防治一年生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每季最多使用1次。2、本药施药初期对大豆生长有明显抑制作用,但能很快恢复。3、低洼田块、酸性土壤慎用,该药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对药敏感的作物如:白菜、油菜、黄瓜、马铃薯、茄子、辣椒、蕃茄、甜菜、西瓜、高梁等均不能在施用咪唑乙烟酸二年内种植。如按推荐剂量处理,后茬可种春小麦、大豆或玉米。4、施药要均匀,不可重喷;注意风向、风速,不要高空喷雾,以免飘移对敏感作物造成危害。5、施药最好选择无风、空气相对湿度大于65%,气温低于28℃的气候条件下进行或晴天上午8点钟前,下午5点以后进行。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7、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感身体不适,就医。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切勿以铁、铝、不锈钢等相应材质包装。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