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液登记证WP20130183-河北省雄县凯晨日化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30183 首次批准日期: 2013-9-9 有效期至: 2018-9-9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省雄县凯晨日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6%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0.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室内 / 电热加温
使用技术要求
1、拧开瓶盖、将药瓶向上旋入加热器。2、接通电源,打开开关,指示灯亮,表示开始工作。3、用毕,关闭开关或切断电源。4、当药液用完后,请先切断电源,待冷却后更换药液。请配套使用本品电热蚊香液和加热器。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恒温陶瓷发热元件,提供长达360小时的驱蚊、杀蚊保护,为您创造一个安宁舒适的环境。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阅读本说明并按说明使用。2、使用后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 3、请勿自行拆开电加热器。4、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勿与食物一起存放。接触药液后请洗手。5、勿近火源,避免阳光直射。6、请睡前1小时开始使用,用后及时断电。7、使用时远离家蚕、鱼类和蜜蜂等,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8、过敏者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携标签就医。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用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严禁猛烈碰撞、日晒、重压。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物品混放、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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