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16021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6-21 | 有效期至: | 2018-5-31 |
农药名称: | 吲唑磺菌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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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日产化学株式会社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吲唑磺菌胺 | amisulbrom | 5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苗期立枯病 | 0.5-1.5克/平方米 | 苗床浇灌 |
烟草 | 黑胫病 | 250倍液;10-14克/亩 | 1)苗期喷淋;2)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防治烟草黑胫病,每次施药间隔期7-10天,苗期移栽前及移栽后烟田黑胫病即将发病或零星发病初期使用;防治水稻苗期立枯病,在播种时覆土前使用;注意喷雾均匀、周到,避免在大风天,预计降雨或烈日下进行施药作业。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我公司开发的一种新的保护性杀菌剂。在较低的用量下,能有效防治烟草黑胫病和水稻苗期立枯病。 |
注意事项 | |||
1. 在烟草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水稻苗床上,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 当操作未开封的包装箱或容器时无特殊要求。操作时穿戴合适的防护服、鞋、手套和护目镜。操作后彻底清洗手和暴露皮肤。3. 防止泄漏物进入排水系统或水源。4. 仅限于保护农业作物。5. 避免接触强碱强酸,或放置在极端温度处,避免紫外光照射。6. 废弃物勿污染水、食物、饲料和种子。勿将未经处理的污染物随意丢弃以免其被排入河流、湖泊和水塘。7. 使用后的容器勿作他用。产品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再利用或不可进行再加工的废弃物需依据法规进行填埋或经焚烧炉烧毁。 |
中毒急救措施 | |||
1.眼睛接触:眼睛接触后,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就医。2. 皮肤接触:脱掉所有被污染的衣物、鞋子和袜子,立即用大量流动水清洗。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皮肤。如果刺激症状持续,请就医。3. 吸入:如若呼吸困难将中毒者移到空气清新处。如若停止呼吸,请进行人工呼吸(或提供氧气罐)。用毛毯保温并休息。寻求紧急救助方式。4. 误食:漱口。饮用1-2杯清水,用手指按住咽喉后部引吐。寻求紧急救助方式。勿给神志不清者喂食任何东西,不可引吐。5. 给医生的建议:根据症状进行救治(排除污染物,视功能)。无专业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 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 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 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