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70061F07002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3-20 | 有效期至: | 2018-3-20 |
农药名称: | 苯醚甲环唑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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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先正达(苏州)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苯醚甲环唑 | difenoconazole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大白菜 | 黑斑病 | 35-50克/亩 | 喷雾 |
大蒜 | 叶枯病 | 30-60克/亩 | 喷雾 |
柑橘树 | 疮痂病 | 667-2000倍液 | 喷雾 |
梨树 | 黑星病 | 6000-7000倍液 | 喷雾 |
洋葱 | 紫斑病 | 30-75克/亩 | 喷雾 |
番茄 | 早疫病 | 67-100克/亩 | 喷雾 |
石榴 | 麻皮病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芦笋 | 茎枯病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芹菜 | 叶斑病 | 67-83克/亩 | 喷雾 |
芹菜 | 斑枯病 | 35-45克/亩 | 喷雾 |
苦瓜 | 白粉病 | 70-100克/亩 | 喷雾 |
苹果树 | 斑点落叶病 | 1500-3000倍液 | 喷雾 |
茶树 | 炭疽病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荔枝树 | 炭疽病 | 650-1000倍液 | 喷雾 |
菜豆 | 锈病 | 50-83克/亩 | 喷雾 |
葡萄 | 炭疽病 | 800-1300倍液 | 喷雾 |
西瓜 | 炭疽病 | 50-75克/亩 | 喷雾 |
辣椒 | 炭疽病 | 50-83克/亩 | 喷雾 |
黄瓜 | 白粉病 | 50-83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防治菜豆锈病,按登记批准剂量,发病前或初期,叶面喷雾。一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7天。 2.防治茶树炭疽病,按登记批准剂量,发病前或初期,叶面喷雾。一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 3.防治大蒜叶枯病,按登记批准剂量,发病前或初期,叶面喷雾。一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10天。 4.防治番茄早疫病,按登记批准剂量,发病前或初期,叶面喷雾。一季作物最多施用2次,安全间隔期7天。 5.防治柑橘树疮痂病,按登记批准剂量,发病前或初期,叶面喷雾。一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28天。 6.防治黄瓜白粉病,按登记批准剂量,发病前或初期,叶面喷雾。一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3天。 7.防治辣椒炭疽病,按登记批准剂量,发病前或初期,叶面喷雾。一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3天。 8.防治梨树黑星病,按登记批准剂量,保护性用药:从嫩梢至10毫米幼果期,每隔7-10天喷一次药。随后视病情,隔12-18天再喷一次。或与其它药剂交替使用。治疗性用药:发病4天内喷一次药;每隔7-10天再喷一次,或与其它药剂交替使用。一季作物最多施用4次,安全间隔期14天。 9.防治荔枝树炭疽病,按登记批准剂量,发病前或初期,叶面喷雾。一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3天。 10.防治芦笋茎枯病,按登记批准剂量,发病前或初期,叶面喷雾。一季作物最多施用2次,安全间隔期15天。 11.防治苹果树斑点落叶病,按登记批准剂量,发病前或初期,叶面喷雾。一季作物最多施用2次,安全间隔期21天。 12.防治葡萄炭疽病,按登记批准剂量,发病前或初期,叶面喷雾。一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21天。 13.防治芹菜叶斑病,按登记批准剂量,发病前或初期,叶面喷雾。一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 14.防治石榴树麻皮病,按登记批准剂量,发病前或初期,叶面喷雾。一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 15.防治西瓜炭疽病,按登记批准剂量,发病前或初期,叶面喷雾。一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 16.防治洋葱紫斑病,按登记批准剂量,发病前或初期,叶面喷雾。一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10天。 17.防治大白菜黑斑病,按登记批准剂量,发病前或初期,叶面喷雾。一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28天。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内吸性杀菌剂,可防治黑斑病、黑星病、炭疽病、早疫病、斑点落叶病等高等真菌性病害。 |
注意事项 |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 2.配药时,应戴手套和面罩,穿靴子、长袖衣和长裤。 3.喷药时,应穿靴子、长袖衣和长裤。 4.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5.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有毒,药液及及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勿将药液、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或空瓶弃于水中,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 6.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 7.未用完的制剂应保存在原包装内,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制造厂敬告用户: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操作和贮藏本品。使用时应接受当地农业技术部门的指导。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中毒急救: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症治。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5.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紧急救助电话:400 – 650 – 5726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粮食和动物饲料在一起存放或运输。 2.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3.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 4.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