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026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2-6 | 有效期至: | 2018-2-6 |
农药名称: | 聚醛·甲萘威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绿丰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甲萘威 | carbaryl | 20% |
四聚乙醛 | metaldehyde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蜗牛 | 250-500克/亩 | 毒饵撒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在傍晚、黄昏或早晨施药,此时蜗牛活动频繁,内体外露,施药后效果明显。本品对瓜类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
产品性能 | |||
本品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引诱力较强,对蜗牛、蛞蝓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本品属中等毒,需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操作,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本品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使用1次。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胸闷、呼吸困难等。若眼睛接触到产品: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若皮肤接触到产品: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若误服:立即携带本标签请医生诊治,用阿托品解毒,可遵医嘱治疗,不能用肟类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忌用有焊锡的铁器包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