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16000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1-26 | 有效期至: | 2018-1-26 |
农药名称: | 阿维·氟铃脲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沃野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1% |
氟铃脲 | hexaflumuron | 2%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60-9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棉花棉铃虫卵孵化高峰期或1-2龄幼虫盛期施药效果最佳;施药时要确保药液均匀覆盖叶子背面。2.在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氟铃脲系几丁质合成抑制剂,具有很高的杀虫和杀卵活性,且速效性好;阿维菌素作用机理与氟铃脲不同,是干扰昆虫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γ-氨基丁酸,从而抑制神经传导。本品由阿维菌素与氟铃脲混配而成,兼具杀卵杀虫活性,且具有一定的持效性。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对家蚕、大型溞剧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对鱼类、蜜蜂高毒,施药应该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水体,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附近禁用;4.本品对赤眼蜂有极高风险性,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使用本品前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及裸露部位。4. 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5. 孕妇与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6. 使用完毕后,应用清水将施药器械清洗干净,严禁在池塘、渠道和河流中洗涤使用本品的药械,对未使用完的剩余药液密封好后储存在安全的地方。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治疗: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并携标签到医院,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吸入中毒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