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15032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12-3 | 有效期至: | 2017-12-3 |
农药名称: | 春雷·稻瘟灵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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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德强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2%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稻瘟灵 | isoprothiolane | 30% |
春雷霉素 | kasugamycin | 2%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50-8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应于水稻稻瘟病发病初期施药,喷雾时应均匀周到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由生物源农药春雷霉素与化学合成药物稻瘟灵复配而成的制剂。具有内吸、预防和治疗、持效期较长、抗雨水冲刷等特点。对水稻稻瘟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 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时需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大豆、杉树(特别是苗)、藕对春雷霉素较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为低毒农药。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先进行催吐、洗胃,再按病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避光、通风、防雨的库房中,远离火源或热源;2. 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