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16027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8-30 | 有效期至: | 2017-8-30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南博士威农用化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烯啶虫胺 | nitenpyram | 3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树 | 蚜虫 | 12000-150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防治柑橘树蚜虫在蚜虫发生初期施药,注意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很好的内吸、渗透作用。用于防治柑橘树蚜虫。 |
注意事项 | |||
1、本品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施药时穿戴好手套、口罩、穿长衣裤、佩戴护目镜等;使用时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粘膜和伤口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使用后用肥皂洗净手、脸等。 3、水产养殖区、生活等水体附近禁用,施药器具应用清水冲洗和适当洗涤剂清洗,施药器械不得在河流、湖泊、池塘和小溪内洗涤。 4、在蜜源作物开花期及桑园附近禁止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建议与其它不同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此药。 7、使用过的空瓶用清水冲洗3次压烂土埋,切勿重复使用或做其它用途。 |
中毒急救措施 | |||
无全身中毒症状。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污染皮肤或眼睛时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时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及小孩拿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放或同贮同运。确保不淋雨、不损坏、不泄漏。装卸过程中要轻搬轻放。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