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16027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8-30 | 有效期至: | 2017-8-30 |
农药名称: | 氧氟·丁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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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丁草胺 | butachlor | 25% |
乙氧氟草醚 | oxyfluorfen | 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蔗田 | 一年生杂草 | 80-12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按每亩制剂用药量兑水50公斤,在甘蔗播后苗前对土壤喷雾处理。2.施药时喷雾要均匀,避免漏喷。 3.避免在异常气候(如低温多雨、持续高温干旱等)下使用,以避免药害的产生。 |
产品性能 | |||
本品由乙氧氟草醚与丁草胺复配而成,用于甘蔗田播后芽前土壤封闭除草,在推荐剂量下,可有效防治马唐、牛筋草、胜红蓟、反枝苋、三叶鬼针草、日本草、假臭草、肖凡天花、无芒稗、旱稗、香附子、绿苋菜、千金子、草龙、萹蓄、裸柱菊、碎米莎草、碎米荠、空心莲子草、日照飘拂草等多种常见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每季最多施药1次。2.本品为芽前除草剂,杂草萌芽后不建议使用。适合在甘蔗出苗前使用,甘蔗出苗后不要使用,以防止蔗叶产生触杀斑点。3.用药时应穿戴好手套、口罩、防护服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4.在无风或微风(风力不大于2级)的晴天施药,用标准喷雾器压低喷头减压喷雾;使用时注意风向,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的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5、使用本品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喷雾器必须专用。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本品闪点为43.7摄氏度,属易燃液体。8.本品对眼睛有中度刺激,使用时应做好安全防护。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溅入眼睛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应及时就医。若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如发生误服,及时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产品置于儿童不易接触到的地方,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