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15027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8-28 | 有效期至: | 2017-8-28 |
农药名称: | 噻呋·戊唑醇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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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2%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戊唑醇 | tebuconazole | 22% |
噻呋酰胺 | thifluzamide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20-25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建议在纹枯病发生初期采取喷雾法对植株施药,每隔7-10天施1次药,连续使用3次以上,注意均匀喷雾,以喷湿植株为度。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两种有效成分有增效作用,具有预防和治疗双重功效,对水稻纹枯病表现出较好的防治效果,持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
1.安全间隔期3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避免与强酸强碱性农药混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严禁将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污染水源。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与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远离热源或火源。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2.勿与食物、饮料、种子和动物饲料在一起存放或运输。3.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