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15020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7-30 | 有效期至: | 2017-7-30 |
农药名称: | 稻瘟·寡糖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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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中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2%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稻瘟酰胺 | fenoxanil | 40% |
氨基寡糖素 | oligosaccharins | 2%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35-4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本品在水稻孕穗期到抽穗期,稻瘟病发生初期进行均匀喷雾,使用1-3次。大风天或下雨天前后,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为氨基寡糖素和稻瘟酰胺复配的预防和治疗双重功效杀菌剂。氨基寡糖素属植物诱导抗病剂,在抵御病原菌侵蚀的过程中,能诱导激发植物产生一系列的防御反应,直接抑制病原物生长或释放一些寡聚糖素(具有活性的寡聚糖),在细胞表面并参与对病原物的限制作用;稻瘟酰胺内吸性较好,可抑制附着孢的穿透来防止稻瘟病的感染,持效期较长,可耐雨水冲刷。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推荐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体。5、本品不能与强碱性物质混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止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不慎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到医院急救,可考虑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