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2113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7-20 | 有效期至: | 2017-7-20 |
农药名称: | 枯草芽孢杆菌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大连九信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00亿活芽孢/克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枯草芽孢杆菌 | bacillus subtilis | 1000亿芽孢/克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6-12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叶面喷雾,连续喷2-3次,间隔期为10-14天。2.用水量:40-60公斤/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枯草芽孢杆菌属于芽孢杆菌细菌,对水稻稻瘟病具有较好防治作用。该菌剂可分泌抗菌物质抑制病原菌生长,并使菌丝发生断裂、解体并溶解病原菌细胞壁,使其穿孔、畸形等,以致病原菌失去扩展能力。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水稻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