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液登记证WP20120017-广东康绿宝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20017 首次批准日期: 2012-1-31 有效期至: 2017-1-31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广东康绿宝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86%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炔丙菊酯 prallethrin 0.8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电热加温
使用技术要求
使用时,请将电热蚊香液的瓶体垂直向上,以免液体外溢。使用时,电热蚊香液应放置在上风向处。在平均条件下,每瓶电热蚊香液可持续使用300小时。妥善保存电热蚊香液加热器,如发现有污染物沉淀,请在断电冷却后,进行适当清理(请用干布擦拭)。加热器指示灯亮表示开始工作,用后请关掉加热器上的开关。
产品性能
本品能有效驱蚊,避免蚊子骚扰。使用时只需通电,没有明火,使用方便。
注意事项
1. 更换电热蚊香液时,请拔出加热器插头,然后再更换。2. 使用时注意用电安全及防火安全,加热器工作时表面不要覆盖任何物品,确保不被窗帘、床单遮盖。3. 请勿用湿手接触加热器,当加热器工作时,不要触摸或插入任何物品。4. 不要向电热蚊香液上滴加任何液体。5. 使用时请注意通风。6. 请勿使本品接触眼睛,切勿服食。7. 对蚕、鱼有毒,蚕室内及附近禁用,用后洗手。8. 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若不慎入眼,请立即用清水冲洗并就医。如误食,不要催吐,立即携标签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请放在儿童及宠物接触不到的地方。贮存在阴凉干燥处。勿受日晒,勿与食品、种子及易燃易爆品共贮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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