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15001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1-15 | 有效期至: | 2017-1-15 |
农药名称: | 氟啶脲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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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宁波三江益农化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氟啶脲 | chlorfluazuron | 2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小菜蛾 | 12-16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小菜蛾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视虫害发生情况每季使用1-3次,施药间隔期7-10天。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昆虫生长调节剂,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作用机理为抑制昆虫表皮几丁质合成,使幼虫不能正常蜕皮与变态而导致死亡,对防治甘蓝小菜蛾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不慎接触皮肤,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不慎溅入眼内,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误服,立即携标签就医,喝1-2杯水,立即洗胃,不要引吐。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防止倒置和碰撞。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