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首例“毒鱼”案成功告破丨“洞庭清波”百日会战

为持续深入开展“洞庭清波”百日会战,有效震慑破坏水生物[水生物是判断河水是否受到污染的有效参照物。]资源、矿产资源的犯罪行为,浏阳市公安局食药环大队牵头负责打击“电、毒、炸鱼”非法捕捞违法犯罪。9月15日,食药环大队联合达浒派出所[派出所为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依法查处胡某、卢某、黎某等人“毒鱼[毒鱼是指能产生毒液的鱼类,其体内的毒素主要分布在脊柱和鱼刺之中。]”案,目前刑拘3人,收缴渔获物12斤,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浏阳首例“毒鱼”案成功告破丨“洞庭清波”百日会战

浏阳首例“毒鱼”案成功告破丨“洞庭清波”百日会战

9月3日,达浒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长丰村榴花洞漂流的水域(系浏阳河[《浏阳河》是一首中国经典民歌,由徐叔华作词朱立奇、唐璧光作曲,创作于1951年。]源头大溪河支流)有人毒鱼。值班民警迅速出警,但是到达毒鱼点时已不见犯罪嫌疑人身影,只有几条死鱼仍漂浮在水面上。经过走访询问、视频分析等线索摸排,胡某、卢某、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为进一步查明案情,办案民警分析嫌疑人一定会再露面,决定蹲点守候。9月15日,当3名犯罪嫌疑人再次来到金田村浏阳河源头大溪河支流金坑河段毒鱼时,民警将其当场抓获,缴获渔获物12斤。

浏阳首例“毒鱼”案成功告破丨“洞庭清波”百日会战2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卢某等3人对在达浒镇一农资店购买了10瓶甲氰菊酯(俗称杀虫剂),先后两次倒入河中毒鱼的事实供认不讳。该案中,犯罪嫌疑人使用的甲氰菊酯属中等毒性农药[农药,是指农业上用于防治病虫害及调节植物生长的化学药剂。],用于农作物杀虫,但禁止在河、湖使用人类直接或间接食用,轻者头痛、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死亡。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农药使用者应当保护环境,保护有益生物和珍惜物种,不得在饮用水[饮用水是指可以不经处理、直接供给人体饮用的水。]水源保护区[污染物质进入海洋,万物皆受其影响。]、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包装物是指为包装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的材料。]或者清洗施药器械。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严禁使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

浏阳首例“毒鱼”案成功告破丨“洞庭清波”百日会战3

绿水青山[绿水青山,泛称美好山河,出自于宋·释普济《五灯会元》。]靠大家

浏阳公安将持续深入

推进“长江生态保卫战”

让我们携起手来

共同维护水域生态坏境

全力守护美丽浏阳

供稿单位:食药环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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