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异丙威登记证PD86148-31-广西兴安县农药厂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86148-31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16-12-5
农药名称: 异丙威 毒性: 中等毒

杀虫剂异丙威登记证PD86148-31-广西兴安县农药厂

中等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广西兴安县农药厂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异丙威 isoprocarb 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叶蝉 150-200毫升/亩 喷雾
水稻 飞虱 150-20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稻飞虱低龄若虫时为最佳防治时期。2、防治稻飞虱时对准水稻基部喷雾,且水田有2-3厘米水层防效较佳。3、虫情严重或水稻长势稠密酌情增加用药量或用水量。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中等毒,具有触杀作用。通过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酶致使昆虫麻痹至死亡,主要用于防治稻飞虱、叶蝉。
注意事项
1、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间隔天数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或前后紧接着使用。3、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4、本品为中等毒农药,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禁止孕妇喷洒本剂。5、避免在烈日、大风、大雨气候下施药。6、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倒入施药的庄稼地中。7、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8、不能同敌稗混用或连用,使用前后间隔10天以上,否则易引起药害。9、本品不宜用于薯类作物。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表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发生中毒症状者,应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去医院诊治。用阿托品0.5mg~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存贮在远离食品及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2、存储于阴凉干燥,通风的环境;防潮防高温。3、运输时醒目标明“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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