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13036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7-23 | 有效期至: | 2016-7-23 |
农药名称: | 甲噻诱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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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甲噻诱胺 | 暂无 | 2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烟草 | 病毒病 | 1000-12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烟草十字期(3片真叶)用药一次;成苗期(7-8片真叶)用药一次。移栽还苗成活后用药一次,伸根后期用药一次。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建议在配制药液时,进行二次稀释,以保证产品发挥最佳药效。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诱导抗病激活剂,主要用于防治病毒病。按推荐剂量使用,对烟草病毒病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60天,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3、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预计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建议选择与本品作用方式不同的杀菌剂交替使用。 5、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本品无典型中毒症状。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应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禁止说笑打闹、吃、喝、抽烟;运输时要防潮防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