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91109-8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16-7-2 | |
农药名称: | 速灭威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东风农药厂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速灭威 | metolcarb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叶蝉 | 150-200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飞虱 | 150-20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虫害发生初期,按推荐用药量兑水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氨基甲酸酯杀虫剂,对稻飞虱、叶蝉有防效。 |
注意事项 | |||
1. 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混用混放。2. 使用时应戴好个人的防护用品,防止入口和溅入眼内,防止污染衣服。3.施药时注意对眼睛的保护等安全防护。4.某些水稻品种如农I73、农虎3号等对速灭威敏感 ,应在分孽末期使用,浓度不宜高。5.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 本产品在水稻上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南方不少于14天,北方不少于25天。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1、溅入眼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入口应催吐。2、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等现象,应立即移至空气新鲜处。3、急救药:可用阿托品或加解磷毒进行解毒。4、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21-59128707。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密闭、干燥、避光、避热贮存,严禁与明火接触。不要与食品、种子等存放。放置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