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13035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7-4 | 有效期至: | 2016-7-4 |
农药名称: | 毒氟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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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氟磷 | 暂无 | 3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黑条矮缩病 | 45-75克/亩 | 喷雾 |
番茄 | 病毒病 | 90-11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番茄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防治;水稻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防治。2.若施药后恰遇大雨,应视具体情况适当补充药液。3.每季使用次数2-3次,施药间隔期为7-10天。 |
产品性能 | |||
毒氟磷为结构新颖的含氟氨基膦酸酯类新型抗病毒药剂,通过激活作物水杨酸传导,提高其含量,增强抗病毒能力。对水稻黑条矮缩病、番茄病毒病有良好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49天,在番茄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作物生长季节内施药次数3次。2、严格按照农药规程施药,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及口罩。施药时不得吸烟、饮水或进食,工作完毕用肥皂水洗手和身体裸露部位。3、本品对鱼、水生生物、蚕、鸟具有一定的毒性,使用本品时尽量避免与上述非靶标生物的接触,如不在桑园、蚕室、池塘等处及其周围使用本品,禁止药物及清洗药具的废水直接排入鱼塘,河川等水体中。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5、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为提高喷药质量药液应随配随用,不能久存。6、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对眼睛有较强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速请医生诊治。4、如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