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13026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5-2 | 有效期至: | 2016-5-2 |
农药名称: | 氯啶菌酯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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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氯啶菌酯 | (待定) | 1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病害发病初期兑水喷雾,每亩用水40-50公斤。使用1-2次,施药间隔期7-10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使用前轻轻摇匀。如在低温下出现冻结,可将瓶子放入温热水中升温融化,摇匀后使用。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甲氧亚氨基乙酰胺类杀菌剂,其作用机理是抑制病菌线粒体的呼吸,本品在加工过程中减少了有机溶剂的用量,可降低使用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程度。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为甲氧亚氨基乙酰胺类杀菌剂,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药液及其废水不得污染各类水域,使用时请保护,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不可污染池塘等水域,施药器械不可在河塘等水域清洗。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5、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等,严禁饮食或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施药地块严禁人畜入内。6、孕妇与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7、废包装容器不得他用,应集中销毁。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少动、稀便等。对眼睛有较强的刺激性,使用时注意防护,严格避免眼睛接触。2、中毒急救:误食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诊,立即催吐、洗胃、导泻。溅入眼睛、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应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3、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