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1049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5-3 | 有效期至: | 2016-5-3 |
农药名称: | 丁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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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松辽生物农药制造(黑龙江)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5% | ||
备注: | 2022年01月27日,变更原持有人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朝阳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丁草胺 | butachlor | 8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65-100毫升/亩 | 药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在水稻移栽后5-7天,插秧返青后,按每亩规定用药量混成15-20公斤毒土撒施。施药时田间保持水层3-5厘米,北方保水5-7天,南方保水3-5天。以后恢复正常田间管理。 |
产品性能 | |||
丁草胺是一种酰胺类苗前除草剂,主要用于水稻移栽田防除一年生禾本科及某些阔叶杂草。主要通过幼芽吸收,其次通过根也可吸收,抑制敏感植物的蛋白质合成。 |
注意事项 |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2、丁草胺对鱼毒性较强,不能在养鱼的稻田使用,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严禁污染水源。3、本品对蜜蜂、鸟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应避免在蜜源植物花期、桑蚕区使用。远离水养殖区施药。4、喷药时应穿上长衣长裤,戴上帽子口罩,避免本药剂接触眼睛和皮肤,操作者不可饮水、吸烟和进食。施药后应用清水洗净暴露的皮肤。5、用后剩余的药剂不要倒进水田、湖沼、河川里。空容器不能装其它东西,用后洗净、焚烧或掩埋,妥善处理。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该药若进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 2、该药若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 3、该药若被误服,饮大量清水催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