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1025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3-4 | 有效期至: | 2016-3-4 |
农药名称: | 硫酸链霉素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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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溶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三农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2%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硫酸链霉素 | streptomycin sulfate | 72%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烟草 | 野火病 | 1000-40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预防为主,农作物定株后或发病初期开始用药,幼苗期可适当减少用药量,其它生长期可视作物发病程度适当增减用药量和用药次数。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是以硫酸链霉素为主要成分的杀菌剂,有内吸性,可起到治疗和保护作用,易于被作物吸收。可防治烟草野火病等细菌性病害。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烟草上的安全间隔期1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2、施药8小时内遇雨要补喷,切勿与碱性农药或污水混合使用,以免降低药效。3、药液贮存时间不能过久,现用现配,以免降低药效。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5、使用本品时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如发生中毒,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防潮湿,于阴凉干燥处存放,避免日晒、高温;2、远离儿童并加锁;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合贮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