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液登记证WL20140002-山东山鹰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140002 首次批准日期: 2014-1-14 有效期至: 2016-1-14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山鹰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8%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0.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室内 / 电热加温
使用技术要求
1.取出药液瓶,拧开瓶盖。2、将液瓶旋入加热器中,并检查芯棒是否居中。3、接通电源,指示灯亮即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4.不用时,只需直接拔下插头即可,5、药液用完后,请先切断电源,在更换一瓶新的药液。6、无论使用前面插座或拖线板,请始终保持药液瓶垂直向上,防止药液渗漏引起事故。
产品性能
本品选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能驱杀室内蚊子,与配套使用的加热器通电后,可均匀散发药液,累计有效驱蚊时间可达480小时,使用方便。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2、使用时注意通风。开启门窗时,请将加热器置于上风口,勿在电扇下直吹,表面不要覆盖任何物体。3、请使用配套加热器,以取得最佳使用效果,严禁自行拆开加热器。4、使用时注意防火及用电安全,远离火源、易燃、易爆品5、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避免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长期不使用将药液瓶从加热器上取出,加盖密封后置于避光阴凉处保存。7、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勿与食物、餐具等一起存放。8、本品对鱼、蚕有高毒,严禁蚕室、蚕房及附近使用,以免造成危害。9、避免误服,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立即到医院就医对症治疗。
中毒急救措施
若药液触及手、皮肤、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及时就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如误服或吸入不适请立即携标签到医院就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 2、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得和易燃易爆品、食品、粮食、种子、饲料、饮料等共贮混放。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