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31-87-F01-808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15-11-26 | |
农药名称: | 丁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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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中农立华(天津)农用化学品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0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丁草胺 | butachlor | 60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田 | 一年生杂草 | 83-142毫升/亩 | 喷雾或毒土撒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水稻移栽后3-4天,每亩对水25公斤左右,均匀喷施于土表。亦可采用毒土法,均匀撒施于田面防除一年生杂草。施药时田间水层3-4厘米,保持3-5天,以后恢复正常水管理。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防除水稻田杂草的酰胺类选择性芽前土壤封闭处理剂。 |
注意事项 | |||
1)每季最多使用1次。2)施药时须穿防护服、戴眼镜、手套等保护性衣物;施药时,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裸露部位。3)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嘴唇及指尖发紫。本品有刺激性。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沾及皮肤或衣物,请以清水和肥皂清洗。溅入眼中立即他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误服时,请先饮用大量清水,并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原包装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儿童、水源及火源,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饮料等同贮同运。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2)本品为易燃液体,作危险品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