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13050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2-9 | 有效期至: | 2015-12-9 |
农药名称: | 硝磺·丙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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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瑞士先正达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3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硝磺草酮 | mesotrione | 0.6% |
丙草胺 | pretilachlor | 4.4%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移栽水稻田 | 稗草、部分一年生阔叶草及莎草 | 900-1100克/亩 | 撒施或药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粳稻田移栽后5-7天水稻秧苗返青后毒肥毒土或单独均匀撒施,施药时施药后田间需有水层3-5厘米,施药后保持水层5-7天。(2)严格按照推荐剂量施用,请勿擅自增加使用剂量,否则易引起药害。必须确保施药时颗粒剂与土或肥混拌均匀,以保证药量撒施均匀。(3)籼稻及含有籼稻血缘的粳稻有药害风险,不宜在这类水稻品种施用,如需使用请先试验。(4)整地务必平整,否则增大药害风险。(5)田间保水不好,施药时禾本科草超过1-1.5叶龄,阔叶草杂草太大(高度超过10厘米)都可能会导致防效下降。(6)本品用于移栽粳稻,仅限于东北地区使用。不推荐抛秧田使用。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丙草胺和硝磺草酮复配的芽前或芽后早期除草剂。用于移栽(粳稻)田移栽后早期土壤处理,可防除大多数一年生禾本科、阔叶及莎草等杂草,如稗草、千金子、雨久花、鸭舌草、狼把草、水苋菜、陌上菜、野慈姑、丁香蓼、异型莎草、萤蔺等。 |
注意事项 |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用药。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吸烟、饮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2. 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清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 3. 施药地严禁放牧或畜禽进入。 4. 本品对鱼、藻类和水蚤有毒,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沟渠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 5. 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6. 制造厂敬告用户: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操作和贮藏本品。使用时应接受当地农业技术部门的指导。 7.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5.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6.解毒剂: 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紧急救助电话:400-650-5726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动物饲料、粮食和种子在一起存放或运输。2.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3.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4.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5. 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