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12036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11-5 | 有效期至: | 2015-11-5 |
农药名称: | 胺鲜·甲哌鎓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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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郑州郑氏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7.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甲哌鎓 | mepiquat chloride | 25% |
胺鲜酯 | diethyl aminoethyl hexanoate | 2.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大豆 | 调节生长 | 15-25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大豆初花期(分枝期),取本品制剂兑水30公斤,叶面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植物生长调节剂,用于调节大豆生长,提高产量。 |
注意事项 | |||
(1)使用前请认真阅读本标签,遵守农药使用规范,或在当地植保技术部门指导下用药。(2)大豆每季使用1次。(3)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完后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暴露部位。(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6)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
(1)误服马上催吐、洗胃,并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2)药液沾染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防止由口鼻吸入,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及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避光、通风之处,放置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2)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3)远离火源及热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