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12037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11-8 | 有效期至: | 2015-11-8 |
农药名称: | 甲维·灭幼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兆丰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灭幼脲 | chlorbenzuron | 24.5%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emamectin benzoate | 0.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小菜蛾 | 5-15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小菜蛾低龄幼虫发生盛发初期使用,喷雾时应对蔬菜叶片的正反面进行均匀喷湿。2、在晴天的下午近傍晚喷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中的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以胃毒为主兼触杀作用,能有效渗入作物表皮组织,具有较长残效期。灭幼脲是一种苯甲酰基类的杀虫剂,主要是胃毒作用,触杀其次,较耐雨水冲刷。二者混配后对小菜蛾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护目镜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使用时应避免污染鱼塘和桑蚕养殖区,避开开花作物花期,注意保护天敌赤眼蜂。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件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喷出,废弃包装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5.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作物最多可使用2次。6.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如接触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种,如仍有刺激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如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衣服,用清水及肥皂反复清洗;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若判断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中毒为主,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为灭幼脲中毒为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