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WL2012004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8-10 | 有效期至: | 2015-8-10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片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片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省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毫克/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氯氟醚菊酯 | meperfluthrin | 7毫克/片 |
四氟苯菊酯 | transfluthrin | 8毫克/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 电热加温 |
使用技术要求 | |||
将电热蚊香片紧贴于电热蚊香器金属传热板上,接通电源。使用12小时后,应更换新的彩虹电热蚊香片。电热蚊香器使用寿命一般为2-3年。使用时,蚊香片长时间不变色或驱蚊效果差,表示电热蚊香器温度过低,请更换新的彩虹电热蚊香器。为达到更佳的驱蚊效果,使用时请勿将蚊香器置于风扇前或风口处。请将蚊香器贮存在干燥环境,经常清洁发热面。更换新的彩虹电热蚊香片时,请先切断电源。请提前半小时开始使用。在22平方米以内的大房间使用,驱蚊效果更佳。 |
产品性能 | |||
本品12小时有效驱蚊。采用复合配方,配合彩虹电热蚊香器,具有更显著的驱蚊效果!适宜22平方米大房间使用。 |
注意事项 | |||
勿让儿童接触蚊香片。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本品对鱼类、蜂和蚕毒性高,蚕室及其附近禁用;过敏者禁用;用后洗手。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
使用本品若不慎误服,请立即携本品包装至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防雨处。防止重压。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