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片登记证WL20120047-四川省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120047 首次批准日期: 2012-8-10 有效期至: 2015-8-10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片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片
登记证持有人: 四川省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毫克/片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7毫克/片
四氟苯菊酯 transfluthrin 8毫克/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电热加温
使用技术要求
将电热蚊香片紧贴于电热蚊香器金属传热板上,接通电源。使用12小时后,应更换新的彩虹电热蚊香片。电热蚊香器使用寿命一般为2-3年。使用时,蚊香片长时间不变色或驱蚊效果差,表示电热蚊香器温度过低,请更换新的彩虹电热蚊香器。为达到更佳的驱蚊效果,使用时请勿将蚊香器置于风扇前或风口处。请将蚊香器贮存在干燥环境,经常清洁发热面。更换新的彩虹电热蚊香片时,请先切断电源。请提前半小时开始使用。在22平方米以内的大房间使用,驱蚊效果更佳。
产品性能
本品12小时有效驱蚊。采用复合配方,配合彩虹电热蚊香器,具有更显著的驱蚊效果!适宜22平方米大房间使用。
注意事项
勿让儿童接触蚊香片。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本品对鱼类、蜂和蚕毒性高,蚕室及其附近禁用;过敏者禁用;用后洗手。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本品若不慎误服,请立即携本品包装至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防雨处。防止重压。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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