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12026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7-19 | 有效期至: | 2015-7-19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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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烯啶虫胺 | nitenpyram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蚜虫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棉花蚜虫盛发初期开始施药,每隔10天后进行下一次用药,连续用药不得多于3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烯啶虫胺属烟碱亚胺类杀虫剂,它具有低毒、内吸和渗透作用,较耐雨水冲刷,持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身体裸露部位。2、本品对蜜蜂、家蚕、鸟类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桑园和鸟类保护期及其附近禁用。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杀虫剂轮换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6、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7.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低毒,急救措施:1、眼睛溅入或污染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至少15分钟。 2、如误服,不要引吐,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救治,如进行洗胃,应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考虑使用活性炭或泻药。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