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液登记证WL20120035-元龙(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120035 首次批准日期: 2012-7-2 有效期至: 2015-7-2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元龙(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6%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0.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电热加温
使用技术要求
⒈逆时针方向旋开药瓶塑盖;⒉将芯棒对准电加热器的发热圈插入并旋紧药瓶⒊接通电源,发热器开始加热,药液沿芯棒扩散作用于空间;⒋不用时,请切断电源。
产品性能
本品以氯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能有效驱杀蚊。为确保本品发挥正常药效,请与与圆梦牌电热蚊香器配套使用,使用面积于15平方米以内为最佳。
注意事项
⒈切勿折断吸液芯棒;⒉不要直接暴露于火源上;⒊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用后请洗手;⒋远离儿童;⒌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⒍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安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接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此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⒈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及儿童未能触及处;⒉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淋雨和重压,不得倒置;⒊不能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运输⒋远离火源或热源⒌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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