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12023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7-4 | 有效期至: | 2015-7-4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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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嘉隆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辛硫磷 | phoxim | 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萝卜 | 蛴螬 | 3.2-4千克/亩 | 撒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本品于萝卜苗期或播种时撒施。撒施后应立即覆土,以防畜禽误食。大风天或一小时内预计有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等活性,施用后可较快击倒地下害虫。持效期长。本品可用于萝卜等作物的蛴螬等地下害虫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花生播种或苗期时施药,使用次数为1次。施药后立即覆土。2、本品不可与肥料、碱性等农药混用。3、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本品敏感,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应按已登记作物规定的使用量施用。4、本品对鸟类和鱼毒性较高,使用过程中注意对鸟类的保护,包装物和施药器械不得在池塘等水体中清洗。5、本品对蜂和蚕有毒,请注意不要与本品直接接触。6、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孕妇、哺乳期妇女和过敏者禁止接触。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若眼睛接触到产品: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若皮肤接触到产品: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若吞入产品:立即携带本标签请医生诊治,医生可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