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248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26 | 有效期至: | 2015-6-30 |
农药名称: | 苄·乙·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激素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18.67%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1.1% |
甲磺隆 | metsulfuron-methyl | 0.23%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 | 移栽返青(稗草1.5叶)时药土(沙)撒施 |
水稻移栽田 | 部分多年生杂草 | / | 移栽返青(稗草1.5叶)时药土(沙)撒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水稻移栽后3-7天(早稻5-7天,晚稻3-5天)用药。每亩用商品用量24-37.5克拌细砂土25-30公斤均匀撒施,随拌随用,待稻叶露水干后施药。2、施药时稻田保持3-5厘米水层,但水层高度不能超过水稻心叶,保水3-5天,以后按常规办法管理。3、仅限于酸性土壤(pH<7)及高温高湿的南方稻区使用。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磺酰脲类除草剂苄嘧磺隆、甲磺隆和酰胺类除草剂乙草胺复配而成,具有杀草谱广、除草效果好、持效期长、使用方便等优点。用于水稻移栽田,可有效防除水稻田稗草、水花生、丁香蓼、泽泻、节节菜、水苋菜、四叶萍、假蕹菜、水莎草(三棱草)、矮慈菇、鸭舌草、眼子菜、牛毛毡、异型莎草、碎米莎草、水毛花、扁担蕨菜、陌上菜等一年生和部分多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每季最多使用1次。2、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5cm,水层不能淹没水稻心叶。施药后7天不排水、串水,以免降低药效。3、施药时期宜早不宜晚,以保证施药与后茬作物的安全间隔期。4、当茬水稻4叶期前禁止用药,不能用于水稻秧田、抛秧田、直播田、小苗移栽田、弱苗、倒苗、工厂化育秧稻田。5、后茬只能种植冬小麦,不能种植其他作物。用过该药的地块,若种植农作物须慎重。6、施药后药械应彻底清洗,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间,河流或池塘等水域。7、配制和运输该剂时请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使用本品应带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及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脸和手等裸露部位。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立即催吐、洗胃,并携标签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包装件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防雨、阴凉的库房中,远离火源和热源,并加锁。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运输时确保不泄漏、不损坏、不倒塌,运输中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按规定的路线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