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13026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5-2 | 有效期至: | 2015-5-2 |
农药名称: | 吡嘧·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祥霖美丰生物科技(淮安)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6%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丙草胺 | pretilachlor | 33.5% |
吡嘧磺隆 | pyrazosulfuron-ethyl | 2.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60-80克/亩 | 药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水稻抛秧后5-7天(水稻返青后)使用。2、采用药土法施药,田间应保持3-5厘米浅水层,施药后(不能向外排水,如缺水可缓慢补水)保持此水层5-7天后转正常田间管理。3、施药后的田间水层不能淹没稻苗心叶,以免造成药害。4、禁止在水稻直播田使用。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水稻抛秧田一次性除草剂,能有效防除稗草、千金子、异型莎草、牛毛毡、鸭舌草、眼子菜、四叶萍、矮慈菇等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每季最多使用1次。2、本药剂不宜用于直播田、秧田、漏水田、沙质田及盐碱田。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应防止药剂与其它植物接触,更不可将有药田水排入荸荠田、养鱼塘,以免产生药害。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开启包装袋时应穿必要的防护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尽量避免皮肤与农药接触及吸入粉尘、烟雾等,开袋时应将袋口尽量接近水面,站在上风处,让粉尘和飞扬物随风吹走。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只要不大量摄入,不可能有全身毒性。对眼睛、皮肤、呼吸道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应对症治疗。应急咨询电话:0532-83889090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公司有关安全运输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