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12010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3-12 | 有效期至: | 2015-3-12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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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2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花生 | 蛴螬 | 300-600克/亩 | 拌毒土撒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播种时在撒种沟内拌细土均匀撒施本品,然后覆土,或在生长期当蛴螬为卵孵盛期时使用,将本品拌细土均匀撒施。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有机磷类低毒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性质较稳定,在土壤中持效期较长,能有效防治花生蛴螬。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对水蚤、鱼类等水生生物剧毒;蜜蜂、鸟类、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鸟类保护区、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严禁鸡、鸭等禽类进入用药区域。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于花生播种时拌毒土使用,每季最多用药1次。3、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4、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烟草等敏感,用药时注意安全。5、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施药后用足量清水冲洗干净手脸等。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严禁接触。7、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后表现为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典型的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中毒后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诊治,可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但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在搬运过程应轻拿轻放,如发现渗漏或破裂,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处理,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器具;应向上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避免和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