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片登记证WL20120010-商丘市大卫化工厂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120010 首次批准日期: 2012-2-9 有效期至: 2015-3-13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片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片
登记证持有人: 商丘市大卫化工厂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毫克/片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5毫克/片
炔丙菊酯 prallethrin 5毫克/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电热加温
使用技术要求
1、撕开铝箔,将电热蚊香片置于加热器金属板上。2、接通电源,指示灯亮,表示开始工作。3、电热蚊香片使用8小时后,蚊香片蓝色变浅请予以更换。4、用毕,切断电源。5、配套使用本公司电蚊香加热器,效果更佳。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对室内蚊具有驱杀作用。
注意事项
1、存放在阴凉、干燥、避光的地方,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孕妇、哺乳期妇女接触。2、电蚊香器应放在上风头,避免风扇直吹,以免影响使用效果。3、使用时,勿用湿手接触加热器,勿用手触摸金属加热板。4、请勿自行拆开电蚊香加热器。5、更换电热蚊香片,务必切断电源。6、配套使用本企业电热蚊香加热器,效果更佳。7、本品对鱼、蚕有高毒,使用时请远离家蚕、蜜蜂和鱼类等。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8、用后洗手。用后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9、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如误服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立即到医院就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2、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得和易燃易爆品、粮食、食品、种子、饲料、饮料等共贮混放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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