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12008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3-7 | 有效期至: | 2015-3-7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烯啶虫胺 | nitenpyram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蚜虫 | 10-2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棉花蚜虫发生初盛期喷雾防治,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使用2-3次。2、选择晴天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烟酰亚胺类杀虫剂,对昆虫神经突触受体具有神经阻断作用,具有良好的内吸性和渗透作用。本品用于防治棉花棉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用药3次。2、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建议和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对蜜蜂、家蚕及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械;用药后的包装物等应回收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避免药剂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眼镜和手套,不要迎风施药。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被污染的皮肤。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误服: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严防潮湿、日晒和雨淋。 2、本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3、置于儿童、无关人员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4、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