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WL2012000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1-6 | 有效期至: | 2015-1-6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爱特福84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氯氟醚菊酯 | meperfluthrin | 0.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 电热加温 |
使用技术要求 | |||
拧开药液瓶盖,将液瓶向上旋上加热器,转动加热器插头,确保工作时液瓶呈竖直向上状态,接通电源,指示灯亮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将蚊香器置于上风向位置。使用完毕请切断电源或将加热器拔离插座,勿将液瓶侧放或倒放。 |
产品性能 | |||
本品采用氯氟醚菊酯为杀虫有效成分精制而成。该产品主要适用于驱杀蚊子,使用方便,无需天天更换,一瓶可使用长达60晚(每晚8小时)。适合家庭、宾馆、办公室等场所使用,是夏季驱杀蚊的理想选择之一。 |
注意事项 | |||
1.勿让儿童玩耍,勿与食物一起存放。2.若在小房间内使用本产品,请注意通风。3.严禁打开瓶塞。4.加热器工作时表面不要覆盖床单、窗帘等任何特体,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5.用后洗手。勿倒置使用。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6.本品对鱼、蚕有害,禁止在蚕室,桑园使用,不可抛入鱼塘。7.避免阳光直射,常温贮存,质量保证期两年。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为微毒级产品,眼睛溅入请立即用清水清洗并就医;皮肤沾附用肥皂清洗即可,若误服,请立即携标签送医对症处理。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产品运输时必须轻装轻缷,严禁猛烈撞击,不得倒置,严防日晒雨淋,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运输。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中,不得靠近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远离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