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0121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2-21 | 有效期至: | 2014-12-31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两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萝卜菜青虫发生初期开始施药,注意喷雾要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时,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是乙酰胆碱酯酶的抑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对萝卜菜青虫具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萝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最多用3次,土壤里残效期较长。2、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烟草、莴苣、瓜苗、杜鹃花、玫瑰花、茶花对本品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5、若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解毒可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可洗胃、引吐、导泻(清醒时方可引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管。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