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0183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7-28 | 有效期至: | 2014-12-31 |
农药名称: | 毒·矿物油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正道药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20% |
矿物油 | petroleum oil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甘蓝小菜蛾卵孵盛期或小菜蛾2-3龄幼虫高峰初期,每亩兑水40-50公斤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及熏蒸三种杀虫方式,对小菜蛾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萝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2.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群峰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清洗皮肤裸露部分。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6.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鸟类保护区禁用。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变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若不慎吸入,迅速把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3.若不慎中毒,立即使患者脱离现场,清洗患者已染药剂,并携此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解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存放于干燥、阴凉、通风、避光、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