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0198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9-25 | 有效期至: | 2014-12-31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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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曹达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在菜青虫发病初期使用效果更佳,亩用本品125-150克兑水均匀喷雾,可连续用药1-3次。2、在低温条件下药效更高,大风或预计1小时降雨,请勿施药。3、对烟草及瓜类、莴苣苗期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叶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2、该药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携此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就诊。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