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0219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2-17 | 有效期至: | 2014-12-31 |
农药名称: | 阿维·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济南天邦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1%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9.9%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甘蓝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使用,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防治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医生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药,若判断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给病人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毒死蜱中毒为主,可服用:⑴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⑵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⑶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