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1015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2-10 | 有效期至: | 2014-12-31 |
农药名称: | 毒·矿物油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信邦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6% |
矿物油 | petroleum oil | 32%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菜青虫虫害发生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残效期较长。按推荐剂量使用,对萝卜菜青虫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萝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为2次。2、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和酸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另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早期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恶心、呼吸困难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如果是毒死蜱中毒,立即引吐、洗胃、导泻,特效解毒药为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