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液登记证WL20110140-福建双飞日化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110140 首次批准日期: 2011-12-6 有效期至: 2014-12-6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福建双飞日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4%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0.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电热加温
使用技术要求
1.拧开电热蚊香液的瓶盖;2.将芯棒对准电加热器发热圈插入并向右旋紧;3.接通电源,打开开关,指示灯亮表示开始工作;4.不用时请切断电源或关闭开关,指示灯灭表示停止工作;5.蚊香液用尽,请切断电源后,更换一瓶新的蚊香液。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能有效驱杀蚊;每天使用8小时,可以连续使用30天而不用更换药液。请与双飞剑牌电热蚊香液加热器配套使用。
注意事项
1. 切勿折断吸液芯棒; 2. 不要直接暴露于火源上; 3. 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用后请洗手;4. 加热器工作时表面请勿覆盖任何物品,不用时请关闭电源;5. 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6. 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安全。
中毒急救措施
1、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及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2. 皮肤接触:截除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的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3.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4.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并就医。5.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此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阴凉干燥处,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粮食、饮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2、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远离火源和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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