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丁草胺登记证PD76-88F020802-大连越达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76-88F020802 首次批准日期: 2002-4-16 有效期至: 2014-12-1
农药名称: 丁草胺 毒性: 低毒

除草剂丁草胺登记证PD76-88F020802-大连越达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剂型: 水乳剂
登记证持有人: 大连越达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600克/升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丁草胺 butachlor 60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一年生杂草 83-142毫升/亩 喷雾或撒毒土
使用技术要求
1)育秧田播种后需覆土,覆土厚度不低于2厘米。 2)水稻移栽田,施药时田间水层3-4厘米,保持3-5天,以后恢复正常水管理。
产品性能
本品是防除水稻田杂草的酰胺类选择性芽前土壤封闭处理剂。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施药时须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保护性衣物;施药时,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裸露部位。 3)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4)对鱼毒性较强,不能用于养鱼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不能排入鱼塘。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嘴唇及指尖发紫。本品有刺激性。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沾及皮肤或衣物,请以清水和肥皂清洗。溅入眼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误服,时,请先饮用大量清水,并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原包装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儿童、水源及火源,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饮料等同贮同运。 2)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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