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11030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2-5 | 有效期至: | 2014-12-5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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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烯啶虫胺 | nitenpyram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蚜虫 | 10-2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棉花蚜虫盛发初期使用,对棉花全株进行均匀喷雾,使叶片正、反面均匀着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烟酰亚胺类杀虫剂,具有较好的内吸和渗透作用,主要作用机理为通过对昆虫突触受体的神经阻断作用,使昆虫麻痹死亡。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用3次。2、本品对水生生物、鸟类、蜜蜂、家蚕等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水域中清洗施药器械,避免污染水源。避免在养蜂场所和开花植物花期施用,避免在蚕室和桑园附近施用。施药过程要注意保护鸟类等有益生物。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施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具,如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避免药液污染,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可能被污染的部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应接触本品。4、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用做它用和随意丢弃。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1、急性中毒常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2、吸入中毒立即移离现场到空气流通处;药剂污染皮肤或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无特殊解毒剂,若不慎误服,请及时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密封保存于常温、干燥、通风、阴凉安全处。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贮存处需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同贮同运,勿让家畜等动物接触。 |